“砰”的一声,羽天齐一拳狠狠地砸在大理石砖上。此时已经深夜,但是羽天齐还是修炼到耗尽体内最后一丝元力,粗重的呼吸声打破了整个演武场的寂静。 看着施展元力的右手仍就闪着微弱的红芒,羽天齐的嘴角流露出抹苦笑,喃喃道,“还是不行!” 看着五年来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即使一贯恬静的羽天齐也忍不住心头产生抹怒意,仰天一声大喝,羽天齐双目微微泛红地望着夜空,不甘地吼道,“为什么,为什么!” 吼声随着山野传遍四里,渐渐的石沉大海。
界地球在宇宙中是孤独的吗?是不是有人类以外的智慧生物?答案是肯定的。 人类进化学说中,缺失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猿猴向类人猿过度的那一环。根据进化论提出的观点,在类人猿以前,应该存在猿猴时期,但是现在只发现了类人猿化石,并没有发现猿猴化石。而类人猿从基因学的角度来说,和现在人类属于同一物种,只存在演化而不是进化。如果能发现猿猴化石,则可以证明人类的进化过程,也就是从一个物种进化到另一物种。但是猿猴的化石没有发现,进化论到了这里就没法证实了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人类之前地球上存在过智慧生物吗?如果有,会是那个物种呢?他们发展到什么程度,现在又在哪里?如果灭绝了,那么又是因为什么灭绝的?
“哒……” “哈啊…哈啊…哈啊……” 双手大力的趴在地板上,连刑此刻是一脸的迷茫和沉重,他大口的喘着粗气,脸色极度的疯狂和不敢相信,折射出此刻的他一种被完虐的形象来。 “身为连家的后世子孙,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让那群三教九流之辈依着一副常人的身躯将你给重伤?” 一个低鸣的声音,一个令连刑万般无奈而又充满了好奇的声音,那一团黑影,那个神秘的人,“你知道身为连家的后世子孙,其最为根本的是什么吗?” “……”连刑额头上布满了大颗粒的汗珠,神情恍惚。
很多年后,当我停驻韶华,岁月的风铃在我耳边响起,我站在那诸神黄昏的战场,面朝那轮深红如血的夕阳,回忆那逝去的往事,回忆那心中的种种遗憾,不禁泪留满面。——引言轩天有很长一段时间就是在人间成长的,他从小到大就是独自行色匆匆的穿梭于人群,他一直在逃避,一直在追寻,一直在等待。在他身边的有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每当轩天抚摸时,不知为何,他心中就会浮起淡淡的伤感,他并不知道这块王佩的来历,但很多时候,他都会在梦里看见,一醒来就是泪留满面,所以他叫它“梦之泪”。
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过去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就是一场旅行,在乎的是那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就是一条坎坷曲折的路,即使不断的跌倒,也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才能让自己真正的梦想不被湮没。现在的世界太迷失,每个人都背上了太多的承担。 宋仁透就是这其中一员,在社会底层。每天为了更好地活下去而去拼命,现实的残酷也让他丢失了很多,没了梦想,自我,灵魂。这一切早已不知从何时开始都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有鼎,自黑暗中来,卷起汹涌海啸,有鼎,自黑暗中归,裹走一无名少年。 九州,东海之上起浪潮,天雷滚滚紫电横空,有莫名气机于苍天逸散,突然,闪电划过,虚空裂开,黑暗通道中降下一幼婴。 一时间九州大陆风云乍起,有数人抬头,齐指向东。 某无名老者正踏波于东海之上,白冠白发白袍,浑身净白,见天起异象凝眉端详,朝浪涛之处而行,欲寻根源所在,不得,返身之后心觉蹊跷,老者展开天算,可只有模糊感应便吐出一口血来,留下一句:“应劫之人。”就此昏迷
小时候听老师讲故事:春天,农民伯伯把一个豆子种进地里,秋天收获好多豆子。那时候郑伟想到的是,春天种下一毛钱,秋天就能收获好多钱。而长大之后,郑伟再次回想起当初的故事,觉得幼稚,应该是春天种下一个老婆,秋天收获好多老婆,这才是最大的理想。种老婆这种非常有前途的职业,郑伟自从十六岁那年得到一件名为群芳谱的神器智慧,就一直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时间不详,地点不详,没准你会嘲笑“这还活个什么劲啊!” “笑吧,我还能说什?但当你知道我得经历,也许你可以试着沉思!” 昏暗的灯光,钢铁的牢笼。两个壮汉肩背AK-47冲锋枪,蒙着面大步走来。声音越来越近,戛然而止。 停在了我得“房前”! 只听“吱呀”声不绝,让人牙酸,门开了!
瓦片般的灰云,层层叠叠地遮住了本应明媚的天空,透过或疏或密的缝隙,太阳向大地投下金色的光柱。古兰钢大陆的北部,是一片幅员辽阔的针叶森林,连绵起伏的地势和生命力顽强的抗旱植被,为这片北方土地提供了昂昂生机。一只灰黄相间的野兔,正蹲在一棵根部覆盖了一层薄薄冰霜的大树下,两只前爪试图从树下的草堆中找到一些食物。突然一阵喧闹声,让这只野兔一惊,慌忙躲进大树的树洞里,却是不敢探头出来。
夜,本身就是令人害怕的,什么都没有的夜,则是那么的恐怖,如同一张会吞噬的嘴,吞噬着这世上的一切。 有没有感受过一个人的空房,没有门,没有床,甚至都没有一个透气的孔,这样的黑,令人绝望...
宇出生在一块巨大的大陆上。那大陆的一座小山蜂海拔肉眼所见最少也得万米,清澈见底的最浅湖泊也得数千米,而这块名为“鸿蒙”的大陆也不知其尽头在何处甚至有无尽头,在这鸿蒙大陆上生存着无数的种族,但是皆分为三派,一方为魔,一方为神,魔族以嗜血、吸魂、暴虐、杀戮等为乐,以炼化其他生物,吃掉它们的灵魂来变强;而神族却安守本分,以挖掘鸿蒙大陆无数的天才地宝来强化自己,人数众多,而第三方…就是神和魔的子嗣,数量少得可以无视的…神魔。 宇的父亲是神族一名强大迅猛的神将,母亲是神族勇敢的医师,被称之为“光系魔法女王”的伟大女人。
结束了漫长的寒假,在报道的前一晚我拖着行李箱,乘着晴朗的夜色来到久违的宿舍大楼之下。说到这宿舍,这是三年来我们一直在抱怨的事。来到那扇竟有些锈迹斑斑的铁门前,舍管阿姨的宿屋里透出昏黄的灯光,模糊的人语之声不时传出。 没有去叨扰他们,行李箱再次发出嗡嗡的声响,来到签到处,原来像我一样晚到的人也不少。抬头看着洁白的楼梯底部,想起了住了三年的宿舍,说实在的,两个月不见了,也怪想念的,几个哥们儿应该都已经在了吧,不对,老二应该还没到,这是我们宿舍其他四个都知道的。
紧闭的房门阻隔不住激烈高亢的摇滚乐,激荡在家中的每一个角落,震耳欲聋。 “小舟,小舟……”穆华站在门外叫喊着,声音在倾泻而出的音乐中显得那么单薄,“小舟,你把门打开,有话好好说。” 整个家中依旧充斥着激昂的摇滚乐。 “小舟……”穆华再叫。 “算了!”叶之文坐在沙发上紧锁着眉头,无奈的对穆华说,“让她弹吧!这个时候最难过的就是她了。” 穆华看了看叶之文,又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深深的叹了口气,在沙发上坐下,“小舟那个犟脾气,我怕她会闹到江林艺大去。”
清脆的笛声,茂盛的丛林。一位年龄不大的少年独自一人行走在这片树林中,风中的树叶再来回的摇摆,少年迷迷糊糊的来到一间客栈。 少年心想:“真不知道是老板有病还是这里的客人有病,这荒郊野外的谁会在这里住宿吃饭啊!”想着想着,客栈里出来一位比少年少大一点的人。 他说:“这位小兄弟,今日你我在这里相遇,我想也是一种缘分吧!不如到我的客栈一坐来多饮几杯如何?”少年由于年少再加上好奇,就没有多思考就进进入了客栈。
我们都愿意生活在诗意的氛围里,那里有风花雪月和缠绵悱恻的梦境。 梦醒时分,又该如何落寞?!如果没有情缘,今生奈何又相见?相见不如不见,可是今生偏偏遇见她! 民国初年,瓠城郊外的一个修道院里住着两个人,一个名叫郭任歌的少年,与一个生性古怪、为人刁钻的父亲郭毕飞。这一年,郭毕飞从美国在华设立的南京蛇口神学院毕业后回到瓠城修道院。修道院里又暂时恢复了父亲走之前的局面,教规森严、起居有序、生活单调而缺乏趣味。
兰若寺很高很高,塔尖似乎融化在蓝色的天空。 只剩下最上面的佛骨舍利,似乎是一颗星辰一般闪曜着神圣的光芒。 楼兰人都信奉星主,信奉每个人都是天上坠落的一颗星辰。 兰若寺编了无数英雄梦想的故事,宣传只要诚心向佛,就能唤醒自己的星魂,就能成为绝世强者! 因此,觉远大和尚最著名的话就是“每个人都是飘落在凡尘的星星。” 觉远大和尚就是兰若寺的主持,也是楼兰国的国师。
雨,淅淅沥沥得下落,似乎是在为即将到来的一切默哀,没有人知道下一步谁对谁错,也没有人可以阻止得了。 一片熔岩之旁,巨大的石柱从地面直通云天。魔法的气息萦绕在周围,而石柱的一旁,一条黑色的龙,已然没有了生机,旁边一条散发着金光的巨龙,此刻已然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而地上,是一片血河,无数的尸体映衬着存活下来的人的高大,似乎他们是英雄。
青山绿水间,草长莺飞处,两个纤细的身影鬼鬼祟祟的四处张望,像是在躲避什么人,又像是在寻找什么出路。 “宫主,你……” “什么宫主宫尊的,在外面叫大小姐!”粉衫女子还没来得及说完话,就被一个白衣女子给喝住,她直起鬼鬼祟祟的腰身,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粉衫女子:“小霜啊!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反正我心意已决,要是你不愿意跟我去,你就自己回去,反正我不回去!”
李德卫大清早起来没像往常一样穿上运动服出去跑步,而是匆匆忙忙向宿舍不远的地方走去。他要去看地方,因为就在昨天他跟人定好了要去谈房租价钱。 从房东后那里出来后,李德卫就生气,明明说好了价格可以商量,等他真去商量时,房东却变了卦,就是每月1500,少一分不行。李德卫心想真是奸商,没人租的时候着急,这有人上门谈价格了,反倒拿起把来了,还一分钱不肯降!我还就不信这个劲了,就这么个巴掌大点的地方竟敢要这么贵!谁愿意租谁租,我才不当这个冤大头儿呢。
刺眼的阳光,隔着一层眼皮也能明显感受到那种难言的灼烤感。 这种感觉我无法忍受。 不能再这样躺着了,我用力的睁开了眼睛,刺痛感顿时加剧,映入眼中的是无数明晃晃的金色光线。 我坐了起来,我在哪?这是什么地方? 以及——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