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若兰在刘一一对面落座,然后拿起柠檬汁狠狠恐灌了一口,然后才说道,“谢谢!柠檬汁我的最爱。”
刘一一被辛若兰的动作逗的一笑,然后满面欣喜地说道,“兰儿,见到你真高兴。”
“我也是!”辛若兰显的也很开心,脸上一直洋溢着愉悦的笑容,想起上次的不告而别,她开口说道,,“那天真是对不起,我有急事先走了,都没来得及通知你一声,我还以为你生我气了,一直都没有接到你的电话,你知道吗?今天接到你的电话,真的好开心。”不知道为什么?她们明明才见过两次面,但是她却感觉她们像已经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似的。
“对不起,前段日子实在是太忙了,所以才没有给你打电话。”刘一一一脸愧疚地说道。
“呵呵!我们都不要互相自责了,再这样自责下去,天都黑了。”辛若兰说完便俏皮地冲刘一一眨了眨眼。
刘一一笑着点点头,“哦!对了兰儿,今天我约你出来,是想让你帮个忙。”
“什么忙?只要我能帮上的我一定帮。”辛苦兰一副讲义气的样子说道。
刘一一将手边的那本杂志递到辛苦兰面前,辛若兰有些疑惑地接过,发现这是一本2年前水依依退出演艺事业的最后一次专访的杂志,而这本杂志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染了色,她一脸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望着刘一一,“一一,这?”
看着出辛若兰的疑惑,刘一一赶紧说道,“兰儿,是这样的,我想再买一本这样的杂志,可是我对这里又不太熟,所以才打电话叫你出来陪我的。”
辛苦兰一双好看的秀眉轻蹙,然后轻启红唇说道,“你很喜欢她?”
“也说不上是喜欢,只是我老公很喜欢她,而且你也看到了。”刘一一指着杂志上那被番茄汁染红的地方说道,“这本杂志本来是好好的,但是却被我一不小心打翻了番茄汁,然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这本杂志是我老公的表哥从国外好不容易才淘来的,现在却被我弄成了这个样子,到现在我老公还不知道,所以我才想再买一本杂志送给我老公。”
“原来是这样!”辛苦兰有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滑过另外一副容颜,心中的疑惑更甚。
“兰儿,你怎么啦?”刘一一发现辛若兰的神色有些不对劲,忙一脸关心地询问。
辛若兰回神冲刘一一淡淡一笑,“没事,只是突然觉得这个水依依有点像我高中时的同学。”
“你同学?”刘一一差点被嘴里的橙汁给噎着,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辛若兰问道,“真的假的?”
辛若兰耸了耸肩,摇摇头道,“或许不是吧!毕竟她们的名字不一样,而且我那个同学比水依依漂亮多了,不过,她们的眼睛很像,对了,说起我那个同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的脚底有一颗黑痣,那还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脚底长痣的人。”
“原来是这样!”刘一一点了点头,然后一脸惊奇地问道,“那你那同学现在是不是很厉害了?”
“为什么这么问?”辛若兰一脸奇怪地望着刘一一。
“我听人家说脚底长痣的人,会统领一方哦!我想你那个同学现在应该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了吧?”要知道脚底长痣的人那是少之又少,以前在她们那个世界里脚底有痣的人,长大后都是非凡的人物,不是富甲一方的商人,就是在朝中身居要职,所以东国就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脚底长痣之人,那以后必定会飞黄腾达,一飞冲天,所以东国的子民都以脚底长痣为荣,只是这样的人很少便是了。
“这我倒是没有听别人说过,而且我也不知道我那同学现在怎么样了?因为她失踪了!”辛若兰拧眉道。
“失踪了?”刘一一惊呼。
辛若兰点了点头,发现话题好像被她绕开了,她一脸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然后说道,“瞧我这人,一打开话匣子就没完没了了,好了,不说我那同学了,你刚才说你想再买本这样的杂志?”
刘一一点点头,然后一脸哀声叹气地说道,“是啊!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够买到?”
辛若兰也有同感地点了点头,“我记得这本杂志是水依依退出演艺圈的最后一个专访,当时全书才出了2000本,一上市就被抢货一空,如果你想再买到这本杂志,我想应该很难。”
“那可怎么办?”听到辛若兰这样一说,刘一一一脸愁眉苦脸地问道。
“先不要泄气,也许多找几家书店,运气好的话能找到的。”辛若兰见刘一一叹气,连忙出声安慰道。
“对,我不能泄气,都还没有找呢!怎么知道找不到呢?或许我的运气好能让我再找到一本也说不定?”刘一一强打起精神笑着冲辛若兰说道。
“对,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没有?今天就是找遍A城所有的书店,也势必要将这本杂志给翻出来。”
辛苦兰信誓旦旦的样子鼓励到了刘一一,她一脸坚定地说道,“对,今天不把这本杂志找出来势不罢休。”
“那还等什么?走吧!我知道这附近就有一家大型的书店,我先带你到那里去看看。”
“嗯!”刘一一起身结完帐后便挽着辛若兰一起走出了西餐厅。
夜色阑珊,华灯初上,街上的霓虹灯让这个城市看上去像个不夜城,街头人群涌动,竟比白天还要热闹几分,而刘一一跟辛若兰却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从一个大型书店出来,今天一整天她们已经跑了几十家大大小小的书店,但是却都一无所获,看着早已暗下来的天色,刘一一一脸感激地看着辛苦兰说道,“兰儿,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害你陪我跑了一整天,辛苦你了。”
“是朋友就要说这种话!”今天她们已经跑了几十家书店了,得到的结果无疑都是说,那本杂志是2年前的,早就绝版了,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不忍让刘一一失望而归,辛苦兰开口说道,“一一,不要泄气嘛!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再到其它书店找一找吧?”
刘一一摇了摇头,“不用了,找了那么多书店都没有买到,我想市面上真的已经买不到这本杂志了。”
“一一,别太在意,只是一本杂志而已!就算你老公知道了,我想他也不会怪你的。”辛若兰想,刘一一一定很爱她的老公,不然的话也不会为了一本她老公喜欢的杂志而奔波一整天了。
“希望如此吧!”看着辛若兰安慰着自己,刘一一强打起精神说道,“兰儿,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我们先找个地方去吃东西吧?我请客。”
辛若兰看了一下天色,然后摇了摇头,“不用了,你还是赶紧回去吧!免得你老公担心。”
见辛若兰这么一说,刘一一也不好勉强,“那好吧!兰儿,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辛若兰一副受不了地说道,“不都说过了吗?我们是朋友,这点小事算什么?如果以后有事尽管找我帮忙。”
刘一一嘻嘻一笑,“对,我们是朋友,那我们以后要经常联系哦!”
“当然!那我先走了,你小心点,要不要我帮你叫计程车?”辛若兰一脸不放心地问道。
刘一一摆了摆手,“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你先走吧!拜拜!”
“那好,我走了,拜拜!”辛若兰挥了挥手,便转身走了。
刘一一站在原地目送辛若兰离去,一直等到辛若兰的身影消失在街头,她这才转身漫不经心地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想着待会儿该如何开口跟天夜说这件事?天夜真的会像兰儿所说的那样不会怪她吗?可是如果天夜怪她怎么办?哎呀!真是烦死了,刘一一有些郁闷地抓了抓头,看着手中的杂志不禁开始埋怨起水依依来,如果水依依没有回来那该多好,那她就不会看到那则新闻,如果她没有看到那则新闻,她就不会鬼使神差的去拿这本杂志出来看,如果没有拿出这本杂志出来看,那她就不会打翻番茄汁了,如果没有打翻番茄汁,她就不会毁掉这本杂志,如果她没有毁掉那本杂志,那她现在也不会在街上游荡了。
“哎~”刘一一坐在街角的台阶上看着来去勿勿的行人第218次叹气,思来想去她还是没有勇气回家,所以她就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开始感叹她悲惨的人生,路上的行人频频对她侧目,但是她却没心思去理会,因为她正在祈祷老天爷能够可怜可怜她,能够从天掉下一本杂志下来救救她,可能是老天爷的岁数大了,耳朵不好使,她祈祷了好久,老天爷都无动于衷。
“哎~”刘一一又对天长叹一口气后,便抬起手腕想看一下时间,毕竟已婚女人回家太晚不好,这一看不得了,一看吓一跳,现在竟然都快10点了,可是这里的人都怎么回事?都三更半夜了还不回家睡觉,在街上瞎逛什么呢?害她以为现在还很早,万万没有想到都这么晚了,不行了,不能再坐下去了,想到这,刘一一恨不得脚踏风火轮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她可没忘记天夜一个人睡觉会害怕的,上次在度假村的时候,她为了照顾佑臣彻夜未归,结果天夜一宿都没睡,坐在沙发上等了她一夜,那个我见犹怜的模样,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等她站起身想去路边拦计程车的时候,一个男人便从她眼前呼啸而过,顺便还推了她一把,刘一一一个措手不及便又跌坐在了地上,她气急败坏地从地上跳起来怒气冲冲地对那男人喊道,“喂,你给我站住,撞到人了都不会说‘对不起’的吗?”
可是那男人却头也不回,一个劲地往前跑,好似后面有鬼追似的,刘一一站在原地气的跺脚,如果她不是赶时间,她一定要抓住他好好教训他一顿,真是气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