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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番外之回归田园篇一

蓬莱仙子 猜猜我是谁 2025-01-24 10:09

团团八岁,圆圆三岁那年,我的夫君莲华不知道在皇宫里作了什么怪,国王陛下也不知抽了什么风,竟然立团团为储君,圆圆为摄政王,还封了凤之林为宰相,辅佐团团打理政事。
团团虽然继承了莲华的才能,但总归是个八岁的娃娃,哪里能处理国家要事?更别说圆圆了,圆圆只有三岁的光景,刚长出一排乳牙,什么都不懂,做什么摄政王?!
果然国王陛下年纪越大,脑子越不行了。
眼下我们正骑在一头黑毛驴上,我拿着杆子,杆子上用线绑着一根胡萝卜外加几根鲜嫩的草,晃悠悠地在驴的面前。那头蠢萌的驴看着眼前的美食瞪着眼睛,有点急切地往前走。
我还是有点不可置信,靠在莲华的怀里,抬头问他:“莲华,我们真的回到四年前了吗?”
莲华淡淡地笑了,“我以为你会问我团团圆圆的事情。”
实际上我也不是没有担心过那两个小崽子的处境和以后的安危,但是既然是莲华安排的,我心里自然也是一定。莲华也是把那两只小崽子宠得跟两颗自我发光的夜明珠似的,怎的会给他们安排不好的路。
他轻轻抚摸着我的发鬓,“放心罢,团团圆圆不会有事情的,还有封国师、灵云、薄凉和瑶鹤在朝中给他们两兄弟当靠山。”
他这么一提,我差点就忘了。瑶鹤这厮上次跟莲华去民间查访的时候,和平定王的郡主看对了眼,历尽千辛万苦把人家姑娘娶到皇城来了,眼下他可是驸马爷,头上还顶着个三品大官的虚衔,在朝中也有一定的势力。还有封国师那朵高岭之花,想必那两只小崽子不会出什么问题。
虽说如此,我还是叹了口气,“团团八岁,要说独当一面还勉强。可是圆圆才三岁,我们就这么撇下他……”
“我们可以随时去看他们的,不管是他们想我们还是我们想他们,灵云自然会替他们传信给我们,你不必太多担忧了。如果你实在挂念,我们隔个十天就去看他们一回,可好?”
我心下感动,“一个月两回吧。”
莲华温柔地笑笑:“好,娘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我们去哪里啊,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江湖上游荡啊?”
“娘子想去哪里?”
听到他咨询我的意见,我眼珠子一转,嘿嘿笑道:“我要去西衿。”看美男!
莲华悠悠然道:“也好,我与九凉公主已多时未见了,叙叙旧……”
“不许不许不许你去找那个狐狸精,”我恶狠狠地瞪他,“你要是敢去找她,那我一辈子都不要理你了!”
他宠溺地刮了刮我的鼻子,“娘子,我怎么闻到这里有一股酸味啊?”
我面瘫,睁着眼睛说瞎话:“那是小白撒尿了。”
小白是这头黑驴的名字,我给它取这名的时候,瑶鹤还嘲笑我是色盲。
莲华:“……”
后来我们因为九凉公主这个狐狸精,没有去西衿,最终去了巴扎哈拉大草原,因为莲华说该给小白吃些好料了。
巴扎哈拉大草原在最东部,那里的景色十分漂亮,到处是一个个白色的营帐,还有一群群山羊和奶牛。
那里的人都膘肥体壮的,模样也比平凡低了不止一个等级。所以他们一见到莲华这样的好货色,十分热情奔放地邀请我们去了族长的营帐。
他们的营帐跟我们的房子里的摆设也不大一样。他们的营帐里面多数放着羊角、牛骨之类的兽壳,还有弓箭和长刀,多事高高挂在营帐上面。
族长看起来年纪不大,十分热情,给我们煮了一壶新鲜的酥油茶,还有一些他们本族特有的糕点和牛肉干。
我眼睛放光,“哇塞,好香好好吃啊!”
族长笑着说:“你们是客人,这哪能算什么好吃的。等到了晚上燃起篝火,其他族人可以带你们一起吃烤牛肉和烤羊肉,我还可以给你们煮奶茶,就是有点腥,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
我有点受宠若惊,连忙摆手,道:“族长,你们这么客气,这怎么好意思,你看我们什么礼物都没带来……”
族长摇摇头,“姑娘,你不必跟我这么客气,之前莲华公子救过我们全族人的性命,这救命之恩,我扎赫没齿难忘。这些区区的吃食又算得什么?”
我吃惊地看向莲华。莲华举起酥油茶的杯子,浅浅啜了一口,但笑不语。
族长接着说:“那年是旱灾,草枯了大半,很多牛羊都饿死了,我们族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更悲惨的是,不知道哪里窜出来一大群狼,袭击了我们好多族人,还把牛羊叼去吃。是莲华公子恰好出现,帮我们消灭了狼群,还交给了我们如何躲过旱灾的方法,我们巴扎哈拉族才幸免于难。”
我一脸崇拜地看向莲华,“莲华,原来你这么厉害呀?”
族长好奇地看着我,道:“姑娘是莲华公子的妹妹吧?真好,我家也有一个跟你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儿……”
说到年龄,我掰着手指头算着莲华的年龄,然后笑眯眯地说:“族长,我应该喊他一声蜀黍的。”
莲华(蜀黍):“……”
族长吃惊地看向莲华,“莲华公子,原来你的侄女这么小?当初我遇见你时,你不过二十三岁,十年过去,公子的样貌依旧不变……”
莲华轻咳了几声,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族长,你可是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吗?”
“这……”族长扭捏了一下,“我家中有个二十有五的女儿,自从十五岁那年见到公子便非公子不嫁。眼下她出去放羊去了……”
我震惊,“族长,你没有开玩笑吗,你女儿等了莲华蜀黍十年?”
族长叹了口气,“我这女儿从小性子就冷,不爱说话,但又是个有主见的。十年了,我也不知道劝过她多少回,可她就是听不进去,一门心思要嫁给公子。我怕耽误公子,便将她禁足在巴扎哈拉族,不让她出去。可是这十年匆匆过去,她转眼也二十有五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哪里舍得再让她耽误下去,所以今日公子来了,我也只好厚着脸皮请求公子……”
莲华蹙眉,“多谢贵千金的抬爱,只是莲华已娶妻生子……”
扎赫族长眼眸一黯,“公子,扎赫什么都不要求,只要求这丫头能在公子身边伺候公子,也算是聊了扎赫的两桩心愿。”当年的恩情,他希望借由女儿一块报了。
莲华苦笑,“族长,贵千金已经浪费了十年青春,难道还要继续浪费下去?莲华不是不领情,只不过,只不过莲华深爱娘子,不愿意让她受一点委屈。”
我听着很感动。
扎赫族长是个好人,也没有为难莲华,只是叹了口气,道:“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姻缘这事,扎赫强求不来。公子既然同小侄女来大草原游玩,便到客营寨里歇下罢。”
扎赫族长让一个族人领我们到了专门接待莲华的营寨,然后他要领我去另一个营寨。
莲华不愿意同我分房,但是眼下我的玩心十分重,便拽着他的袖子恳求:“蜀黍,让我一个人去玩会吧,好不好?”
莲华拗不过我,只是无奈地拍了拍我的脑袋,“岩龄,你真淘气,难怪团团同你一样闹,原来都是从你那里学去的。”
我嬉皮笑脸,“莲华蜀黍,那我走了啊!”
那个族人见到我们,也忍不住抿嘴笑了,“姑娘,怎的你叫恩人蜀黍?恩人看起来不超过二十,莫非你还是不到十岁的稚儿么?”
我扶额,“别被他的娃娃脸骗了,其实他已经三十好几了,是我蜀黍。”
族人目(不)瞪(可)口(置)呆(信),失声叫道:“怎么会?!”
我是十七岁那年遇到他的,他那时二十四岁。我与他分离了四年,又与他重逢,嫁给他五年,他已经到而立之年,三十有三了,我才二十六。这么算来难道他不是老男人,不是我的莲华怪蜀黍么?!
不过这其中曲折我也懒得解释,瞥过去一个“信不信由你”的眼神。
等他带我到了营寨后,我才发现其实没什么好玩的。因为此时正是忙碌的季节,普达拉大会根本不会在这时候举行,所以我没什么骑马、射箭、摔跤什么的精彩节目可以看。而其他族人也非常忙碌,都在挤羊奶,做奶茶,有的在宰杀牛羊,都等着跟途经巴扎拉哈大草原的商队做一笔生意。
无聊地逛了逛,我就想去找莲华。可是我刚来营寨才没一会儿,刚才还求着莲华让我独自乐一乐,现在跑去找他玩会不会太没有尊严了一点?
要不……要不晚上再去找他玩?
于是守护了自尊的我在营寨里无聊地发霉到晚上。
天刚黑,我还蹲在地上拿着一根树枝画圈圈,突然有一个族人撩了帘子进来。
我被他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对他笑了笑:“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他是个年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很和善,“姑娘,我们为你和莲华公子准备了欢庆宴,篝火在草原上已经燃起,莲华公子和塔娜小姐已经在草原上等候姑娘了。”
我耳尖地听到了一个敏感词,连忙拉着他问:“什么,你刚才说什么小姐?”
“姑娘是第一次来巴扎哈拉大草原,难怪不认得塔娜小姐,”他一边带领我往远处篝火的方向走,一边耐心地解释道,“塔娜小姐是扎赫族长唯一的女儿,也是我们巴扎哈拉大草原上的第一美人。”
我瞬间拉长了脸,“那就是说,她现在跟我莲华蜀黍在一起咯?”
他哈哈大笑,“小姑娘,没想到你年纪小小,看事情倒是通透。我们塔娜小姐等了莲华公子十年,莲华公子此次前来,定给你讨一个婶婶回去。”
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什么婶婶,我莲华蜀黍已经有妻室了,还有两个儿子。”
他的脚步一顿,狐疑地看着我,似乎是在打量我话中的可信度,“小姑娘,你不是骗我吧,莲华公子若是有了妻儿,怎么会不带他们出来,反而带了你?”
我无力与他争辩这个无关问题,摆摆手说:“这事信不信由你,快带我去蜀黍那里!”我要去当夜明珠泡!
他看我的眼神很是奇怪,似乎很想再问下去。不过大概是因为我不太有兴致说的样子,所以他也就没有接着问下去。
篝火的地方十分热闹,巴扎哈拉族的族人穿着他们本族独有的民族服装,我就这那些火苗望去,竟觉得那些衣服事物很像话本上写的苗疆的风格。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烤肉的香味,还有一股略显腥臊的奶茶味。
莲华正与一个美丽的女子坐在篝火边,笑意盈盈,看起来相谈甚欢。而扎赫族长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看莲华的眼神满是赞赏,似乎对心目中的贤婿人选十分满意。
我咬牙,在空中欢乐地飞了两个大跳过去。
这片篝火场地很大,而且其中以男性居多,少有的女性容貌也十分黯淡,至少比起那位塔娜小姐确实如此。尽管塔娜没有绿意那样的清冷绝美,也没有凤涟漪的妖娆性感,更没有九凉公主那样的热情狂野,却是清纯可人的小家碧玉,看起来与温柔清静的莲华十分相配。
靠之,难道我这款猥琐下流型的就不相配了吗!
塔娜和莲华也不知在聊些什么,竟然聊得十分开心。我知道莲华肯定看到我了,却没有因为我跟那位塔娜小姐停止交流,典型的是故、意、的!
他开先头在前,我也不堪示弱,进入篝火场地后,就大步流星地走向那群青年男子那里。
巴扎哈拉大草原上的人普遍颜值都不高,不管男女,老天都是一视同仁。我自认为比起那群胖得跟走不动路的野猪似的女人要好看些,便在快到青年群前,大步流星变成了规范的小碎步,一边打量着里头的男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总算在一群人里头,看见了一个鹤立鸡群的。那人十分强壮,但是绝不胖。五官立体阳刚,如大草原上的老鹰般锐利的眼,高挺的鹰钩鼻,性感的薄唇,在一群矮矬穷的衬托下华丽丽地变成了高富帅。
我坐到他身边,然后发现他的视线正直勾勾地看着莲华和塔娜那里。我瞬间明白了些什么,状似无意地说:“我有一个朋友是算天相人缘的,我觉得你跟那个塔娜小姐挺有夫妻相。”
他的注意力被我勾搭了过来,锐利的眼睛打量了我上下,没搭话,反而像是在审度我。
我被他的眼神看得有点不自在,便大气地拍了拍他的肩,“兄台啊,也许你是所有人中最高最帅最出色的,但是对于感情的是,看起来你就跟一只呆头鹅很像。”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被我的话勾起了一丝兴致,“怎么说?”
我偷偷往塔娜那里瞄了一眼,“你看啊,那个塔娜小姐都二十五了,你还没有追到她。现在她的心上人回来了,眼看你就快跳崖殉情了,还傻呆呆地看着他们,你说你是不是呆头鹅?”
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是莲华公子的小侄女?看起来,很有意思。”
我咧嘴一笑,对于美男的夸奖很是受用,“你好,我叫岩龄,不知可否请教兄台大名?”
“我是格日乐图,你好,”他顿了顿,目光有着莫名的灼热和强烈的某种预示,“岩龄,你喜欢鲜花吗?”
我点点头,“当然啦,女孩子怎么会不喜欢鲜花?”虽然我平时很少接触鲜花,也不会去养,但是喜欢还是喜欢的啦。
“巴扎哈拉草原里有一种其他地方没有的花,叫其其格。一会儿,我把它采来给你。”
我对于他的热情感到十分激动。我岩龄长这么大,还没有男人送过我花耶,还是这么特殊珍贵的花,就连莲华都没有送过我鲜花。我正满腔热血要给他一个爱的抱抱,扎赫族长却突然站起来,出声道:“篝火宴会开始了,大家可以尽情地开始跳巴图拉了。”
我疑惑地问格日乐图:“巴图拉是什么?”
“很简单的,”格日乐图指了指周围的男男女女,“他们跳的就是巴图拉,只是巴图拉是两个人跳的,要一男一女,原本是火热的草原求婚所用。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只要一燃起篝火,我们巴扎哈拉族人就开始跳巴图拉。”
我顺着格日乐图的指尖望去,那些男男女女的动作果然简单,只是手拉手转几个圈,然后拍拍手,再跳一跳……
然后我看到了莲华和塔娜。塔娜面目绯红地对着莲华跳巴图拉,莲华却眼睛深邃地看着我和格日乐图的这个方向。
格日乐图嗤笑一声,“塔娜是没有戏的,却看不出来莲华公子根本不喜欢她,还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跳巴图拉求爱。”
我一怔,却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自己的心上人。转眼间,他已经站起来,朝我伸出手,“走,岩龄,我们一起去跳巴图拉。”
巴图拉是求爱舞,我跟格日乐图这样一个青年去跳,显然不太合适。我忍不住看向莲华那里。
塔娜还在继续跳巴图拉,莲华已经没有看我,却也没有看她,看起来有些神游天外。
格日乐图见我没有回答他,道:“岩龄,若是你不会跳也没事,我可以跳给你看。”
我被他的话和接下来的巴图拉惊得目瞪口呆,“格日乐图,你……”
格日乐图跳起舞来十分硬气好看,深邃的眼眸看着我时也没有了先前的锐利,只剩下漫天的灼热,我仿佛看到了一团火焰在我面前舞动。
如果我还是年少十七岁时刚下山的岩龄,看到这样的男人,我一定嫁给他。
周围渐渐有鼓掌声和起哄声。格日乐图跳完巴图拉,就跑去几米开外的地方采了几朵十分漂亮的红色小花,然后把手掌伸到我面前。
我瞪大了眼睛看他。
他薄唇微启:“岩龄,这是其其格,收下它们。”
我有点懵了,求救似的看向莲华那个方向,而他不知什么时候没了踪影,独留塔娜在那里黯然神伤。
直觉告诉我,收下这其其格可能会有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发生,但是在格日乐图和众人的注视下,我难道说我不收?
正要硬着头皮伸手收下时,另一只手掌也拿着红色的其其格在我的视野里摊开。
那只手干净、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十分温润,美得仿佛只要动动指尖,就能颠覆世道人伦。它不似格日乐图的那只粗犷的手满是粗茧,也没有古铜色的野性的肌肤颜色,但是却直直地撞进了我的心里。
我抬头,对上莲华温柔的眼。
莲华也说:“岩龄,这是其其格,你收下它们。”
我的夫君莲华啊……
周围的人都倒抽了一口气,格日乐图也不可置信地眯起他那双又变得锐利的眸子,“莲华公子,岩龄是你的侄女。”
莲华的眼神有些冷,寒度丝毫望不见缝隙,也没有边际可言。他没有说一句话,光是一个眼神就让格日乐图这个在大草原上生存的狼性男人脊背发凉。
我在众人诡异的目光下,把手放到了莲华的手掌上,老脸有些发烫。
莲华用另一只手把手上的其其格戴到我的发间,然后牵起了我的手朝营寨走去。
然后不识相的塔娜小姐拦在了我们面前。她一脸受伤地看着莲华,泫然欲泣:“公子,塔娜爱你十年,到了如今,为什么公子还要让自己的侄女来搪塞塔娜?虽然塔娜知道公子已经娶妻生子,可是塔娜愿意做公子的妾,只要塔娜能跟在公子身边伺候公子……”
莲华似乎动怒了,握住我的那只手也渐渐收紧,墨色的眸子越发的血红。他没有理会塔娜的话,拉着我就回去了。
塔娜不死心地跟在我们的后面,不停地用哽咽的声音叫唤着莲华,扎赫族长竟然也没阻拦。
我对格日乐图有点愧疚,希望不要因为这么尴尬的事情伤了我们刚建立起来的友谊才好。
莲华一直拉着我到了他的营寨,此时他的眼睛已经变得完全血红了。这意味着很多信息,比如:莲华在入魔后,很讨厌一个人时,是会毫不留情地把她杀掉的。所以我现在很担心那位塔娜小姐的处境。
她也是个可怜人,扎赫族长说她性子有些冷,可是面对莲华时又是一副小女儿娇态,又真真正正地等了莲华十年,最终落得个如此下场。要是她再不明不白地被入了魔的莲华伤害,那她一个女孩子,一个脆弱的姑娘家,岂不是哀莫大于心死?
我连忙拉住了莲华,扑到他怀里对他撒娇道:“夫君,你别去伤害人家,她在外头等不到你,自然会走的。”
莲华似乎对我的投怀送抱很是满意,眯起了他那双血红妖异的眸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我的发鬓,好像在给小动物顺毛一样。
我松了口气。不管他有没有入魔,一般我提出的什么要求,他都是不会拒绝的,只是某些时候我得付出某些豆腐的代价。
     ……
     我如一条死狗般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吐着舌头哈气。而莲华正趴在我的身上,抓着我的胳膊,用他他那双迷蒙的血红色的眸子,幽幽然地看着我。
     “夫君……”我咬牙切齿地想要申诉什么,低低地唤了他一声。
     “嗯?”
     他却开始抓起了我的头发玩,一丝丝地缠绕在他的指尖,漫不经心地哼了一声。
     我(欲哭无泪):“夫君啊,既然完事了可不可以起来?你,你好……重……”
     他的眸子在听到我嫌弃的话时骤然一眯,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然后渐渐地朝着某个不可告人的地方伸去。
     我暗叫不好,但也不知道此时求饶是否还来得及挽回一点我宝贵的睡眠时间。在这一场我与莲华的斗争中,好像我从来都是被动的份儿……吞了吞口水,谄媚道:“夫君,我知道你很棒很棒很棒很棒,但是我今天类似了,可不可以申请明天继续?”
    他歪头看我,唇畔露出一抹相对得意的笑容,“很棒?哪里很棒?”
    我在心中狠狠地揉着他的那张俊秀的娃娃脸,但是面上还是十分“温柔”:“哪里哪里都很棒!”
    但是显然他误会了我的意思,一挺腰,俊颜上尽是我看得懂的不怀好意:“既然娘子如此夸赞为夫,那为夫便得尽心尽力满足娘子了罢。”
    我:“……”
    兴致正高昂时,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莲华的营寨中。
莲华的营寨里同时出现了两声尖叫。一声是我的,另外一声属于在外头等待却又按耐不住闯了进来的塔娜。
塔娜吓得瘫软在地上。
我无地自容,只好把头埋进莲华的怀里。
师父说,干坏事就干坏事吧,丢脸就丢脸吧,不要让别人知道是你就好。如果别人知道是你,那就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是我司徒野的徒弟就好。
然并卵,塔娜自然知道现在在跟莲华一起做坏事的是我……
我暗暗叹气:莲华蜀黍,难道我们注定要来一场惊天动地的乱X叔侄恋吗?
塔娜也许是被吓懵了,竟然一直摊坐在门口看着我和莲华,眼睛瞪得十分大。我又不敢让莲华停下来。若是莲华的欲求得不到满足,我想最先遭殃的就是这个塔娜小姐了。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我才委委屈屈地被莲华欺负完了。这野兽一般的男人跟个山大王似的,欺负完了之后还很野蛮地在我的侧脸上重重地啵了两口,捡起单衣帮我穿上,然后把我放到床上,用被褥紧紧把我裹得跟颗糖果一样,看着我的唇舔了舔自己的唇。
做完这些,他才走到门边,拎起塔娜衣服的后领,随手一甩将她甩飞了出去。
我连忙支起身,焦急地问他:“夫君,你把塔娜扔到哪里去了,她可是族长的女儿啊!”
他完全不理会我的话,妖异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然后伸出一指戳了戳我的脸,好像在逗弄什么好玩的小动物。
我:“……”
他似乎很喜欢他亲手给我戴在头上的其其格,摸了又摸,时不时还亲两下。
我也摸了摸那几朵鲜红的小花,好奇地扯了扯他的袖子问他:“莲华,这其其格代表着什么意思吗?”
莲华起先不理我,后来眸中渐渐有了一丝墨色,温柔地说:“巴扎哈拉里的求婚之花,只要心仪之人收下了花,他们就能在一起成婚。”
我一愣,“那格日乐图为什么要送我花?他不会是想气气塔娜吧,可是这样跟我开玩笑,有点过了吧……”
莲华的眼神恢复清明,但始终深邃不已,道:“格日乐图喜欢你,他没有喜欢塔娜小姐。”
“不会吧,可是他明明一直盯着你和塔娜的那个方向看,”我咕哝,“而且我跟他说了,他也没有反驳我,我还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塔娜呢。”
莲华轻轻弹了弹我的脑袋,“不提他了,娘子,我们睡觉。”
我连忙捏住他的一根手指,“那你还没告诉我你把塔娜扔到哪里去了呢?”
他只是淡淡地说:“放心,她不会受伤的,我只是送她回到了刚才的篝火地。”
我这才放下心来。
睡之前,莲华在我耳边低声补充了一句:“不要和格日乐图走得太近,为夫要醋了。”
这话听得我心花怒放,两爪抱着他的俊脸狠狠地就是一口,然后美美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的天还未亮,我就醒了。身边的莲华还没醒,跟往常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又萌又软糯。
昨天莲华做的事情太过惊世骇俗,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找塔娜或者格日乐图解释一番的。毕竟,这是礼貌。
于是趁夫君还没醒,我就起身穿衣,很小声地洗漱完,就去找格日乐图了。
其实这里的营寨都是一个一个的营帐,一个营帐住一个人,男女有标分,还有帐牌挂在外面,所以我找格日乐图还是很方便的。
然并卵,现实总是不如我预想的顺利。我刚靠近格日乐图的营帐,就听见里面传来了暧昧的男女的声音。尤其是那女人,声音媚得我都快酥了骨头,更别说男人了。难怪天都快亮了,里面的男人还放不下怀中的软玉温香。
呃,做人么,总是要厚道一点的。其实我很想窝到营帐的一角偷听他们的房中事。但是换个角度来想,如果有个猥琐的人暗搓搓地在偷听我和莲华的事,我也要恼羞的。
我猫着腰,刚要跟暗搓搓地来一样,再暗搓搓地离开,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然而我刚才也说了,现实总是不如我预想的顺利。我刚转身踏出一脚,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脚下多了根树枝。树枝也就算了,还是一根十分脆弱的树枝,被我一脚踩下,“咔嚓”一声,在寂静的四周发出一阵不算小的响声。
更狗血的是,里面正在兴头上的男女突然停了下来,格日乐图连衣衫都没穿好,就追了出来。
已经不是头一回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几年前我刚到南平国时,在凤涟漪的偏院里也遇上了偷摸幽会的一对小情人。但是那时被发现后,好歹还有莲华把我卷走。眼下莲华还在熟睡,谁来助我神力?!
所以格日乐图拿着长刀追出来的时候,我吓得连跑都跑不动了,身体呈猫着腰的那个姿势僵直。
“岩龄?”格日乐图皱眉,收起了长刀,似乎有点不自然地拉拢了衣服,“你怎么在这里?”
我慢慢直起身,但是没有回过头去看他,声音僵僵的:“呃,那什么,一大早起来散步,本来想天快亮了,来跟你打个招呼。呃,没想到你还忙着,我正要离开,却不小心踩到了树枝……”我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格日乐图的脸色不太好看,硬邦邦地解释:“岩龄,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是妓子,我还没有成婚……”
我想起莲华昨日说的,格日乐图喜欢我,眼下看来确实如此。便转过身,跟哥们儿一样拍了拍他的肩,“我理解我理解,不过你不用跟我解释啊!我们是好朋友,我当然能理解你了。”
不过么,说理解,却只是嘴皮功夫。我岩龄有点穷讲究,最好的忠贞就是我跟莲华一样,把自己的所有一切珍贵的东西都留给自己心爱的人。自然,我跟格日乐图只是朋友,不存在情爱关系,所以这婚前跟别的女人河蟹啥啥,我都能够理解他。
格日乐图皱眉,紧紧握住我刚才拍他肩膀的那只手,“岩龄,你明知道我要的不止是这些。”
我想挣脱他的手,却怎么用力都挣脱不开,只能无奈道:“格日乐图,我真的只是把你当成好朋友。而且,我已经嫁人了。”
“什么?”他震惊万分地看着我,“你嫁人了?”
“当然啦,我又不跟塔娜小姐那样至死不渝,我都是二十六岁的老姑娘啦,怎么可能不嫁人?”
 
番外之回归田园篇二
   格日乐图锐利的眼神变得暴戾,“你的夫君是谁?”
   我被他吓到,却又甩不开他的手,有点害怕,惊慌道:“格日乐图,你想干嘛?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格日乐图嗤笑一声,“女人!只要我把你从你夫君那里抢过来,你把身子给我,时间一长,你自然会服服帖帖的。”
   我暗叫不好,遇上抢劫犯了。也是,格日乐图生得粗犷好看,能力又强,定是从小养成的这么个霸道的坏性子。要是他非要在这个时候对我做些什么,我也无力反抗呀!如果一喊,弄得人尽皆知,想必格日乐图会收到扎赫族长的严惩的,我也不想把事情做绝。
   于是,我努力地笑着争取:“格日乐图,你看我长得又不好看,人又瘦巴巴的,哪里哪里都比不上塔娜,你怎么不去追人家呢?”
   塔娜现在刚失恋,格日乐图虽然有点风流,但是胜在单身又英俊,看起来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又跟塔娜是一起长大的,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
   这么一想,我还真有当媒婆的潜质。
   格日乐图眼神灼热地拍了拍我的脸蛋,“塔娜那个没用的女人,我自然看不上眼。但是岩龄,你虽然不怎么有料,但是看起来比她有意思多了。我格日乐图的女人不少,但是你,是我唯一想成婚的一个。”
   我是该破口大骂你瞎了眼呢,还是该称赞你眼光好呢?忧桑了一会儿,道:“可是格日乐图,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嫁人了,连孩子都有了。”
   他邪笑,“我也告诉过你了,我只要把你从你夫君身边抢过来就好。岩龄,你倒是说说,你夫君是什么人?”
   我闭口不答。要是答了,这个不怕死的去找莲华抢我,非得被莲华碎尸挖心不可。
   “你怎的不说话?是你根本没有夫君,还是你的夫君根本敌不过我?”他目光如炬。
   眼看着天快要亮了,但是格日乐图似乎没有要放我走的打算。我有些心急,要是莲华起床发现我不见了,又被他看到格日乐图在这里和我拉拉扯扯的话,那才是真的完了。我眼一闭,道:“我的夫君就是莲华。”
   谁知格日乐图的脸色猛然一变,抓着我的手也蓦地紧了几分,“你骗我,昨日你才说莲华公子是你的蜀黍!”
   我无奈地说:“莲华年纪比我大好多,我们夫妻俩爱搞怪,我在私底下一直叫他蜀黍。如此罢了。你当真以为,只和他差了七岁的我真的是他的侄女?”
   格日乐图猛地放开了我的手,“岩龄,你……”
   “格日乐图,你是我在巴扎拉哈大草原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不想因为这些事情闹得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我还是奉劝你一句,你别看我夫君待人和善,一遇上关于我的事情,你真的可能死无全尸,”我叹了口气,“他的本事,我想你自己也清楚,不然也不会如此忌惮他。”
   格日乐图抿唇,“十年前,他骑着矮脚马,以一己之力……不,是毫不费力地扫平了所有的野狼,白衣上没有溅上一滴狼血。我自然是忌惮他,因为哪怕是十年后的我,都没有办法做到这样。十年后的他,我感觉得出来,他的武功已经强大到整个武林,都难以有人匹敌。”
   我感到很是欣慰,“既然你知道,那也就不用我多说了。我只能说,谢谢你的喜欢,但我更希望那是朋友之间的。如果你觉得不舒服,那我们就不要做朋友了。”我希望他好好的,不要因为我而感到痛苦。
   “格爷……”一声柔媚的声音酥香软骨,穿透空气,娇娇地传到了我和格日乐图的耳里。
   我朝他身后看去,差点没流下哈喇子。果真是个绝世美人,只可惜,唉,只可惜是个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妓子。
   格日乐图的脸色十分不好,呵斥道:“你出来做什么,丢人现眼!银子也给了,赶快穿好衣服滚回去!”
   我瞅了瞅那个委屈欲泣的小美人,然后叹了口气,“那我先走了,格日乐图。我想发生昨天那样的事情,我和我夫君也不会愿意在这里多呆了,请你好生替我们向塔娜小姐道个歉罢。”
   格日乐图动了动嘴唇,看着我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但是终究是没说出口。
   我回到莲华的营寨,看到他已经坐在桌边饮茶看书了,桌上还放着一份热气腾腾的早饭。
   我莫名感到心虚,走过去说了声“夫君早”,就开始坐下来埋头吃早饭。
   刚吃到一半,莲华就放下杯子,淡淡地说:“桃花都斩干净了?”
   原来他都知道呀!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拿起莲华的帕子擦了擦嘴,连忙讨好地点头,“解决了解决了!”
   莲华瞥我一眼,“我已经写好了信,等你吃完早饭,我们立刻离开。”
   “啊,你都不去同扎赫族长说一声吗?”
   “不了,他们带给我的困扰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再看到扎赫祈求我收塔娜小姐入房。”莲华合上书,起身开始收拾包袱。
   随后我们悄悄地离开了巴扎拉哈大草原,骑着小白回皇宫去看团团圆圆两兄弟了。
   路上,一边看着美好的风景,一边举着那根吊着胡萝卜和草的杆子,悠悠地说:“莲华啊,我们以后真的要把这南平国的烂摊子交给团团圆圆啊?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莲华清浅一笑,“你可是忘了,父皇如今宠幸的月贵妃怀了身孕?灵云说,是个男孩。”
   我瞪大眼睛抬头看他,然后笑开了:“夫君,你好坏,你是不是什么都已经打算好了?”
   莲华眯着眼,悠悠道:“为夫可什么都没说……”
   我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十分高兴地说:“现在只要再等个几年,我们就可以功成身退,把团团圆圆从皇宫里给抢劫过来,我们一家人就可以完全团聚啦!”
   ……
   又是八年过去。
   团团已经十六岁了,模样也长开了,个子都比我高了。圆圆也十二岁了,眉目神韵与莲华十分相似,看得我每每都很欢喜。
   月贵人果真在七年前诞下一名皇子,国王陛下爱子如命,然后又抽了一回风,联合莲华搞了一个名堂,假称团团圆圆被人刺杀失踪,然后把他七岁的稚子捧上了皇位。
   尔后莲华带着我和团团圆圆回我们自己的家时,与团团谈起了这件事情。团团笑道:“这皇位,月贵妃的儿子是做不久的。不过有皇爷爷在他身后庇护,大概能撑到他诞下自己的儿子罢。”
   我吃惊,“团团,莫非你想要做皇帝?”
   莲华安慰我道:“团团不是这个意思。那月贵妃出身青楼,在父皇到民间微服私访的时候,有了父皇的孩子。但是青楼之人,迷药劣药用得多了,对身体自然有很大的损害。”
   我还是听得云里雾里的。
   圆圆噘嘴,“就是说,月贵妃生下的皇子是个傻子!”
   我吃惊,“不会吧,看起来很乖巧啊!怎么会……”
   团团撇撇嘴,“他只会叫人,其他什么都不知道。都已经七岁了,连一个字都没认全。月贵妃一直瞒着皇爷爷,父君又为了让我们俩尽早脱身,也帮着月贵妃一起瞒着皇爷爷,皇爷爷才把位置传给了我那傻子皇叔。”
   我咽了口唾沫,“国王陛下这么精明的人,怎么会被你们骗了七年?若是孩子还小,倒还能骗过去。可是那小皇弟都已经七岁了……”
   圆圆说:“皇爷爷年纪大了,记性和眼力都不如从前,自然是很容易瞒过去的。有一次我给皇爷爷去请安,皇爷爷把我当成了团团哥哥。”
   我扶额。南平国有你们这样的子孙,怕是这嫡族江山撑得勉强啊!更何况,那小皇弟也不算是嫡族,只是莲华同父异母的弟弟。
   “娘子,其他的事情都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了。如今封国师做了摄政王,替皇弟掌管朝中事务,我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是呀,兜兜转转,我与莲华在江湖遇见,十七年后,我们带着孩子又重回了江湖,再续我们从前的记忆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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